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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(10合1 / 20合1 )

    .符合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技术规范

    【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/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 

    粤穗械备20201245号

    【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】 

    粤穗食药监械生产备20200254号 

     

    l适用于样本的收集,运输和储存

    l适用于新冠病毒检测的大规模筛查


  • 产品描述
  • 订购信息

   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

    l材质:管体聚丙烯(PP),管盖高密度聚乙烯(HDPE)

    l锥形底部设计便于倾倒,减少残留

    l管体透明,无刻度,可视度好,可立底

    l螺旋口密封,独特的结构设计和制造工艺,防止漏液

     

    保存液

    l紫色保存液,颜色易于观察、辨别

    l无胍盐灭活,有效保存RNA,有效保护医护人员

    l无RNA酶、无DNA酶、无内毒素

     

    采样拭子

    l高质量植绒拭子,有利于样本快速采集、释放

    l一次性使用,易操作、易折断、无碎屑


    【储存条件】
    常温15-25℃保存,有效期18个月。常温运输。
    【样本保存】
    样本于2-8℃保存不超过24小时,-20±5℃保存不超过6个月;避免反复冻融。(样本采集后建议尽快送检)。